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该辅警在园艺东街东辰-乐荟城路口单独执法,并对驾驶员开具处罚决定书,且态度十分恶劣。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执法工作。驾驶员驾驶摩托车双证齐全,未佩戴头盔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缴纳罚款。但公安执法必须依法依规。故,实名投诉该辅警,希望上级做好辅警的教育整顿工作,不能给人民公安抹黑!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市公安局核实答复。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4年3月22日
网友:
您好!
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到的2024年3月21日下午5时,在园艺东街东辰-乐荟城路口辅警执法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并将对此事进行认真核查。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确实需要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警察的组织指挥和监督带领下开展执法工作。我们理解您的担忧,同时也会对涉事辅警的行为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存在不当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问责追责。
同时,也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08162498110。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