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居住成华区花郡9幢3单元11楼5号,我在3月7日在家用手机在燃气公司962777平台冲值150元燃气费后,显示我的气费余额没有变动,问其平台工作人员,回复我09年10月燃气改造费没支付,我不认可,15年了,燃气公司在干什么,为什么不告知我户?我问花郡工作人员,我是09年12月在花郡小区接的新房。我先后在962777平台投诉了三次,气得我又吼又叫说出我的理由,他们一副高高在上恣态,不处理。直到13号,我打12345市长热线,到今天为止,一共打该热线三次,燃气公司和市网络理政办回复都是一张所谓的燃气公司09年施工单,该单发我一片模糊,该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谁来证明,施没施工,在谁手上施工?如若施工,施工人员收没没现金走?该公司工作人员短信我发我身份证,卡给他们,让我写说明,他们申请退款,桌面上回复12345平台是该改造属实,我写说明,他们减免,我真的无语了,改造一事真象是什么都无法确认,何来减免说法?
我认为燃气公司09到23年的财务帐存在问题,没有哪个会计会把150元的欠帐放15年,要不就是150元没反映收入,欺瞒财政审核,要不就是制造施工单……
我冲值150元平台的收据,显示的燃气费,给我解释是扣改造费,结果是燃气费充值没增加,收据显示改造费没缴,钱去哪儿?15年后还要找我收09年的改造费。
我户涉及金额150元不大,但燃气公司的所做所为,真的令人无语,恳请领导帮我户作主,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09年9月我公司工作人员上门为您户实施户内燃气设施改造,现场开具《成都燃气家用燃具连接软管安装协议》单,改造费用150.00元。客户持协议单可到我公司交费网点交费,截至2024年3月6日我公司未收到该笔费用。3月7日您向燃气账户充值150元,已结清此笔改造费。
经与您沟通,您表示不认可该笔费用。我公司已向您提供当年的施工协议单凭证,您表示协议单不是您本人签字。工作人员告知您可安排燃气管家预约入户核实,如未改造,我公司将为您户提交申请,进行全减。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1日23:21与您联系,您表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