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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强烈要求成都岷江自来水厂按照法院判决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1 14:36 已回复

我们公司租用的双流区黄龙溪古镇二期景区M型国有资产房屋因与岷江自来水厂用水计量发生争议,2019年12月9日水厂人员私自拆走水表并停水至今,长达五年之久。
后来我司与岷江自来水厂打官司,经双流区法院一审【(2022)川0116民初446号】、成都市中院二审【(2022川01民终27916号)】判决,岷江自来水厂均败诉。
但岷江自来水厂并没有履行义务,至今未恢复拆除的水表,没有恢复供水,让我们民营企业租用的M型房屋五年不能使用和经营,给我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我司近一年多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该严重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我公司心急如焚。
现再次强烈要求岷江自来水厂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要求,尽快重新安装该黄龙溪二期景区M型房屋水表并恢复供水。

成都蜀都锦官驿站酒店管理公司
全体职工及合作投资商
2024年3月21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6:42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贵公司租用的双流区黄龙溪古镇二期景区M型国有资产房屋恢复供水事宜,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已经于2023年9月给黄龙溪景区管理局回函,要求景区管理局与我厂签订供水合同后我厂赓即恢复供水,2023年10月,因该房屋的主体已由黄龙溪景区管理局变更为成都空港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经其申请,2024年3月18日将房屋主体更名为成都空港兴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签订供用水合同的用户,城市供水企业不得供水”。为尽快为M型国有资产房屋恢复供水,我厂已于2024年3月18日上门联系成都空港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并送去供水合同,签订供水合同后我厂将恢复供水。 3、为尽快保障用户供水需求,我厂建议贵公司与主业方成都空港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书面联系,与我厂签订供水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厂将为M型国有资产房屋恢复供水。如还有疑问可拨打岷江水厂24小时热线电话028-858185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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