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经完工接近两年了,中途一直催促承建方要工人工资,至今还有八万多还没有给工人结。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渴望政府帮忙协调一下。万分感谢。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出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我局转接到您的来信后,立即与您取得联系,您为四川饰美家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您所诉实际为含材料费的工程款,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告知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问题不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范围,建议投诉人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51650。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