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寿县万达二期御湖世家按合同约定应于2023年6.1日交付。最终于2023年8月开始在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手续,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强行交付。开发商于2024年3月中下旬开始以短信方式通知,到售楼部签署他们单方面决定的关于延期交付的赔付文件。文件内容大意是以“车位抵用金”的方式赔偿业主损失。赔付方式荒唐可笑至极。首先,万达二期给出的车位定价已明显高出目前仁寿房地产市场车位市价,这种抬高价格出售的行为实属无耻。其次,试问不需要购买车位或者没钱购买车位的业主,这“车位抵用金”是否形同废纸?开发商还规定抵用金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不使用就认定作废。该赔付方案无疑是极其不合理的,是在践踏业主的合法权益。有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回复(见下图),请问各位领导,万达说资金流紧张,现金赔付已无可能,那么我们普通老百姓,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拒付房屋按揭款,拒付付物业费?还请相关部门和领导为我们做主,请求政府,开发商,业主共同商讨研究重新制定能真正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赔偿方案!
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请物业公司与反映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与缴纳物业费。我局工作人员已督促企业沟通并落实诉求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