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府市民云”APP上,向成都市住建局交了房屋专项维修金,住建局开的“成都市住宅专顶维修资金电子交款赁证”有问题。是本人交的款,而赁证上交款人是“四川迪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打电话住建局与成都专顶维修基金管理处无人处理。而“四川迪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公告说是系统问题。请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处理此事。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95号)之规定,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按规交存至维修资金专户。
关于您提到的维修资金缴纳后显示的是开发商名字,区住建局这边也正在联系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以上情况于2024年3月26日10:00电话联系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