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委、省政府近年来一直重视和支持多元化经济发展,支持灵活就业、地摊经济。但我省下辖各地市州基本未出台相关明文条款(如哪儿可以摆摊设点、如何办理合法手续等等)。通过12345、街道办咨询都存在推诿,答复多为“按照某某规定本辖区禁止任何摆摊设点……”,属于一刀切,制造群众与政府矛盾。
请省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上述问题,及时解决向社会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锦江区地摊经济的问题,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一)设置市场、摊点;(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 目前我市为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临街商户临时性外摆经营(简称“外摆经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临时性外摆实施细则(试行)》。 特此回复。
全是套话,无实质性为人民解决问题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