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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信城开麓山上院龙湖物业违规办理停车场备
2024-03-20 16: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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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管委会您好,

近期中信城开麓山上院龙湖物业为其所管理的住宅区停车场“天府新区万福寺路609号停车场”以及“天府新区万福寺路636号停车场”办理了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备案,对麓山上院业主也以市场调节价执行收费标准,包月小车420元/辆/月;摩托车120元/辆/月(均另有车位管理费80元/个/月)。

此举违反了“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住宅区应执行政府指导价备案,以及对于混合停车场应优先满足居民停车需要,对居民停放车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相关规定。具体条例如下: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
    住宅区(含居民院落和单位宿舍,下同)配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机构在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内与购房者或者车位使用者在购房合同或者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混合型停车场)
    商住楼、综合楼等居民住宅与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共用的停车场,应按规划部门的规定,明确住宅户车位数量,优先满足居民住户停车需要。居民住户车辆停放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车辆停放,室内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露天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

对于此行为,希望管委会能督促龙湖物业停止违规行为,按“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对居民停车场重新进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备案,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停止收取高价停车费,还麓山上院居民一个舒适满意的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
回复时间:2024-03-20 19:04:4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4-03-25 17: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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