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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新房契税的缴纳依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20 16:03 已回复

天府新区的领导好:

   我在单身的时候购买了自己的首套新房房产,然后在新房未交房时与对象结婚,对象名下婚前已有两套房产。 

结婚后我购买的新房完成交房,此时我需要缴纳新房契税,现在的问题是:

我新房契税需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是按照我单身时购买的首套住房来计算(90平以下首套1%,90平以上首套1.5%),还是按照家庭总套数计算(3套及以上缴纳3%)?

如果是按家庭总套数计算,那凭什么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要安装婚后总房产计算,法律依据在哪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0 18:4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3:4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套数为购房人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实有住房的套数。实有住房是指在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登记的国有土地上住房,不含已备案但未完成权属登记的住房。
经核实,您的此套房屋若想要申请为您本人名下购买至今婚前唯一住宅,请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开发商开具的销售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含名下现有和曾有房屋信息)、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至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线下审核办理,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情况于2024年3月21日联系您,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您拨打税务咨询电话:028-6877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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