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卢浮世家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占用小区绿化带,私自硬化做非机动车棚,且违规修建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属于违规违法行为!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物业违规违法行为!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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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朋友:
您好!您的来件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包括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二十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委会商讨后将修建非机动车停车棚事宜约定于物业服务合同内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再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签字确认同意。现修建事宜已停工,物业服务企业正联系电力公司前往现场查勘是否符合用电规范,并上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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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