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澜悦山臻园,开发商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让业主签订放弃高层楼顶的使用权,私自将楼顶卖给顶楼。并且将顶楼进入的门锁上。但是顶楼是属于这栋楼整个业主的,而且楼顶的公摊是全在每一户头上的。所以,有两个困难,还请领导为我们做主:第一个:既然卖了,为什么还要其他业主公摊。第二个,开发商违规售卖楼顶,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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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将您的诉求转达至开发企业,经了解,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区住建局建议您跟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区住建局已于2024年3月21日14:10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