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出于对成都市政府和国央企的信任,以人才购房资格集全家两代人之力购置了中国铁建新川樾的房子,临近收房期,小区整体整体呈现效果极差,与前期宣传效果图差异巨大!(附件中对效果图和实际呈现有对比),并不是认为350万的房子一定要多么高端,但是小区目前的呈现效果连安置房都不如,特别是小区围栏形同虚设(毫无设计美感、栏杆质量堪忧、高度凹凸不平),小区绿化在三月中旬依旧是枯草一片,甚至存在建渣回填的可能。业务本着真诚的态度与开放商、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但多次沟通开放商始终以“静待花开”,“不是最终呈现”等表达搪塞,三月下旬不仅“花没有开”,“草也死了”,我们怀疑公区绿化土壤存在问题!在社区组织的沟通会上,开放商代表态度蛮横,拿出一副“就是修得很烂,但是按设计施工”的态度拒绝整改,我请问,如果是这样的一套说辞,这样的现象大量存在,长此以往,年轻的人才还愿意留在成都吗?还愿意买政府主导的人才房吗?恳请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局、住建局等有关单位核实调查中国铁件西南公司,倾听广大业主诉求,督促开发商拿出诚心实意的态度与业主保持沟通,切勿让成都市的人才变成“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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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中铁建新川樾项目品质的相关问题,公园城市局已将您的诉求告知开发公司,同时要求开发公司尽快核实处理,积极回应购房人的合理诉求,做好与购房人沟通交流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人员分别与购房人孙先生、吴先生、郑女士、曹女士、汪先生电话联系,其表示知晓,并愿意将相关情况转告给其他购房人。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之规定,开发商制作的沙盘、宣传资料等属于法律性质的要约邀请。有鉴于此,业主反映的小区建设与宣传效果图不一致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未兑现《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果,请通过诉讼解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未提取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我局决定暂不予立案调查。
以上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将调查回复张贴于销售中心公告栏处。并在回复中告知业主如有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及时向我局提供,我局将依法依规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