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6号通过网络途径与四川书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成人自考教育合同,合同内有说明7天的犹豫期,7天内不产生任何费用,本人思考在三决定还是先不学习,要求对方取消合同,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请帮我取消合同并且费用全部原路返回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狮子山所调查,您所反映的四川书途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受理,2024年3月22日10时46分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正在组织协商中,后续将跟进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