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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金堂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定融产品
2024-03-19 15:40:23
已回复
本人于2023年3月3日购买由“金堂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债权收益转让项目系列产品。该产品认购期一年,由“成都花园水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担保,产品由成都国企背景企业进行备书。目前产品已到期按合同约定应退还本人相应本金,截止目前“金堂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仅以资金问题无法兑付本金要求本人签署展期协议,因本人自身资金周转需求未能认可展期协议。但“金堂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不配合不回复本人诉求。就此本人提出申诉,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解决退还本人相应资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进淮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时间:2024-03-21 14: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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