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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安置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9 15:10 已回复

2021,11、25日房屋拆迁。镇政府通知3.21号交房,交房前,要收取所谓的一房一价,物业管理费1.2元一平,车位出售,房屋维修基金50元一平。当初拆迁的时候,没有讲过这些费用,包括安置协议里也没有明确费用。镇政府也没有公示眉山天府新区下发的正式文件。现在镇政府口头上说:环天天东郡和光安置房是商品房,所以有这些费用。但是,并没有相关部门公示正式文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4:53

群众您好,依据《眉山天府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配备电梯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50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依据《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价部门批复的《“环天·东郡和光项目”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环天东郡和光物业服务登记为三级(暂定),收费标准为住宅1.2元/平方米/月;关于车位,依据环天·东郡和光项目土地出让协议和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政府不予以回购,同时给与拆迁户的购买指导价不超过5万元/个,其余按市场价执行。另安置协议里明确政府为安置对象提供商品住房,住房标准为清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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