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达州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贷款按揭一套房产,贷款按揭前未告知需要扣押房产证,至2024年房产证下发,售楼部及银行才告知需要扣押房产证在银行,贷款还清后才能取回房产证,经过了解,其他银行,以及相关法规也要求不能扣押房产证原件,请问达州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做法是否合法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客户您好:
您反映的按揭贷款扣押房产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房屋按揭贷款是以按揭房屋作为抵押办理的一种贷款。按照《四川农信押品管理办法》(川信联发(2022)号)文件第六十条第二条:抵押权证应交由行社保管的规定,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产权证原件应交由我行保管,直至贷款结清。我行目前所有办理的按揭贷款均遵照执行,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达州农商银行业务的支持,如需临时借用房产证,可与办理网点联系,联系电话0818-2780013.
达州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