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自贡市邮电局寻呼台员工,今年47岁,从1993年1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在邮电局工作,现想补缴此期间的社保,已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单位财务凭证、工资表;但是到自贡社保局去办理时却不行,告知需提前1年退休时才能办理,请贵单位协助解决!
注:原单位证明材料、单位财务凭证、工资表是经过很长时间沟通才同意的,老同事们也面临退休;到我退休时根本没有人认识我,无法将以上单位财务凭证、工资表原件拿到社保局,无法办理。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社保补缴问题已收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已于3月25日上午通过电话0813-8102075与您联系,详细告知您我省补缴养老保险的范围、条件、所需材料及经办流程如下: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注销等原因致原用人单位已不存在,原用人单位隶属的相关主管部门协助职工提供所需资料)申报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距当月5个月以上(含5个月)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四川省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2.补缴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职工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或者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书面处理决定,投诉、信访以及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实并核定后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4.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5.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
服务指南详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办事指南》(可通过自贡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zg.gov.cn/zh/web/ssbj1/-2/-/articles/19031246.shtml)。
您本人表示已知晓。若有问题,可直接拨打0813-8102075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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