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领导您好:
我们夫妻到九寨沟旅游,在2024年3月10日途径松潘县川主寺,在导游引导下在松潘九黄藏羌商贸有限公司的购物中心内(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川主寺镇金星路206号)购买了一个和田玉手镯,价格9160元,在松潘杰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每克26.8的买了一个59.7克的银梳子,价格1358元,回家后经专业人士鉴定购买的这个手镯实际价格与购买价格相差金额甚大,价值几百块就能买到,银子价格也高出市场价2.5倍左右,该商家承诺30天内无理由包退。至今2024年3月15号拨打售后电话无人接听,售价虚高,涉嫌欺诈消费者,希望贵局协调处理退货事宜,按要求做到30天无理由退货。 希望阿坝州政府能够高度重视类似问题,能够帮助我退货退款,请尽快帮助解决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松潘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核实联系,现双方已协商一致完成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