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是天府新区集体户口,妻子是宜宾户口。目前买房在双流区,但是12月才能交房。由于孩子4月出生,我想问下孩子户口能挂靠在天府新区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的户口现登记在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目前夫妻双方在我市唯一住房位于双流区,该住房现未交房。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文件要求,新生儿出生后按照随父或者随母原则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另一方为市外户口且双方在本市无住房的,新生婴儿应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顺序申报出生登记。由于您们夫妻双方在我市唯一住房目前未交房,故新生儿可随您将户口登记在天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内,待双流区的住房交房后,小孩的户口再随您一并迁至双流区住房处登记。同时,已告知您申报出生入户所需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2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