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市长:
您好!
我谨代表我们小区(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宁江社区)的业主,向您反映一个我们认为违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规〔2023〕10号】中相关规定的情况。近期,我们小区内正在进行加装电梯的工程,但据我们观察和了解,该加装电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实施意见中的第四点里明确提出的“严禁通过加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不得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这一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该加装电梯工程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似乎通过改建和扩建的方式,扩大了住宅套内的使用面积。更为严重的是,原本作为公共空间的连廊,在加装电梯后,似乎被改造成了业主的独用空间。连廊长3米,宽1.5米,增加了套内使用面积4.5平方米。这样的做法,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实施意见中“严禁通过加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不得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的明确规定。
我们深知,加装电梯是为了方便居民出行,提高生活质量,是一项惠民工程。然而,任何惠民工程都不应以牺牲法律法规和业主权益为代价。我们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我们期待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我们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加装电梯工程能够依法依规进行。
感谢您对我们小区业主权益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您的回复和处理结果。
附件为现在有宁江社区内电梯安装现状以及其他小区没有连廊同样实现加装电梯的图片。通过图片就可以看出,这个连廊不是加装电梯的必须部分,属于违建。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十陵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成办规【2023】10文件第四点,严禁通过加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套内面积,但因客观因素需超过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需由区(市)县住建行政部门召集规划和自然资源以及城管等部门研究形成指导意见。该处电梯经住建局审批属于合规安装。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21日9时,与您联系,您未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