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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是否违规执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8 13:35 已回复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是否违规执行冻结本人微信账户及银行卡

本人于2024年1月18日,在没有书面通知和裁定书的情况下受到中江县人民法院强制冻结微信零钱帐户及所有银行卡,到今天3.16号微信账户和银行卡也未解冻,给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困难,现进行投诉,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现在本人对贵院存在以下几点疑惑?
1.本人与原告(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都不属于德阳市中江县管辖,对管辖权有异议
2.关于这个网贷起诉案件,当事人通过官网无法查到起诉的信息
3.所谓的原告是否缴纳了立案费?并且正式立案了吗?如果没有立案,那么30天内为何还没有解冻?
4.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微信账户和银行卡是否提供了有效的担保?
5.微信提示的这个接听人员为什么不是法院的接听人员?还有调解人员为什么不是法院调解员?而是第三大方私自加我微信说要怎么怎么处理的方案呢?
6.贵院签发的财产保全执行法律文书,为何没有逐一送达到案件的当事人手中?还有针对无法联系到当是人的案件,是否采用了公告送达?
请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撤销对本人的违规执行,解冻微信账户与银行 卡。如果不能解决,本人会继续向上级申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8 18:12

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已转相关单位核实,情况核实清楚后再回复。
德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2 15:49

市民:

你好!你的留言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向你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查,你系我院执行案件(2024)川0623执51号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23)庆仲网裁字第B44号仲裁裁决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向我院申请执行,要求对你财产进行冻结。我院对你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此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我们法院需要先冻结被申请人的微信、银行卡等账户,冻结后再通知被申请人,因此相关的冻结文书会晚一些送达。其相关问题解答如下:1、您的案件是由庆阳仲裁委裁定的,担保人与申请人签署有相关的担保协议,担保人为中江县所在地的法人机构,担保人担保了您的债务,依据民法典552条等相关规定,该担保有效,故仲裁生效的裁定文书的执行所在地为中江县。2、该案件属于执行案件,你可以在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3、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依据生效的仲裁文书依法立案执行。4、你系我院依法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我院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中心是合法合规的。调解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经核实,调解员不存在诱导行为。5、你的合同中约定相关文书电子送达有效,为方便您和申请人,降低你们的相关诉求成本,所以你的案件的相关文书采用是约定的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可能存在一个信号延缓的问题,也可能存在屏蔽了短信或者更换了你在借款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经核实,申请人将在和您确认好还款方案后向法院递交材料申请解除对您账户的冻结。我院工作人员多次和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电话。(3月19日10:23、3月21日14:53和3月21日15:02)

如你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 0838723990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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