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于2013年2月-2014年10月就职于泸州市江阳区北城街道一名城管。
2024年本人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发现2013年至2014年未购买社保,正好是本人在北城街道就职的期间。
发现问题后,本人于2024年2月26日前往江阳区北街街道二楼办事大厅反映情况,希望街道能把社保补缴,当着工作人员现场打电话咨询了社保局需要街道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财务凭证前往政务中心办理补缴,后来工作人员告知我要告知街道领导,本人当时就离开了,几天以后联系北城街道咨询事情办理情况,就各种理由踢皮球拒绝配合办理。
迫于无奈,本人于2024年3月4日打12345反映情况,案件编号202403040522,街道接到投诉过后,联系上本人告诉我会安排人员办理,希望本人能撤销12345,当时我相信了街道的说辞就撤销了12345,后来过了几天本人询问街道办理进度,结果一问三不知各自理由踢皮球,请问街道就是这样为群众办实事的吗???欺骗群众。
本人再次于2024年3月7日拨打12345反映该情况,案件编号202403070302,街道直接就以经查询有相关历史社保缴费数据,把皮球再次踢到了社保局,本人没办法又前往政务中心找社保局反映,社保局明确表态需要北城街道办事人员前往提供历史缴费数据凭证,但是至今北街街道不配合不提供,打了12345也没用,本人也没办法了,只有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协调帮忙解决!!!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在北城街道任城管期间未购买社保,社保局要求北城街道提供历史缴费数据凭证,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协调帮忙解决”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郑某曾于2013年2月-2014年10月系北城街道城管中队临聘人员,通过查阅存档资料与财务凭证证明北城街道办事处已按时足额为郑某缴纳社保费用,不存在未交费需要补缴的问题,至于社保系统显示期间未缴纳社保属社保局信息录入问题。我街道安排工作人员与江阳区人社局对接,已协调江阳区人社局将该时段内的社保及时核实,2013年2月-2014年10月期间的社保已恢复录入,社保问题已得到解决。
同时,也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2396456、228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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