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西区朗悦府于3.15发布通知,要求业主缴纳车位租位费和停车管理费。但是该小区车位属于公共车位并未对私人进行出售,按照法律规定公共车位不可强制要求出租,而小区开发商违规对车位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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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停车场只租不售”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组织建设的朗悦府项目。
感谢您对我司朗悦府项目的关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等相关要求,我司结合朗悦府项目所在区位、商品房项目定位、规划车位配比(含充电车位)、项目周边车位租金水平及停车费收费标准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了项目地下车位收费价格,并已于2023年11月22日经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局审查确认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符合办场条件,予以备案并颁发《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宸园备案编号:60642、静园备案编号:60644、嘉园备案编号:60643)。我司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关于朗悦府宸园、静园、嘉园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的公告》,车位月租金为200元/月(不含车位管理费)。同时,朗悦府项目即将启动车位销售事宜。
我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28日17时26分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