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集美江山营销中心旁边工地内有人售卖河沙水泥,无营业执照,并且每天早上下河沙和石粉时噪音巨大,扬尘满天飞,无任何环保措施,重要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持续,要求执法部门对其进行停业罚款,给居民带来舒适的环境。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经营者有营业执照。
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3月19日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2024年3月18日区环保局、象鼻街道环安办一起现场查看并要求商家20:00-早8:00禁止噪音扰民,场地必须保湿,采取抑制扬尘措施,禁止扬尘扰民。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9日
未整改,白天还是扬尘满天飞,并且未做任何措施,严重影响住户身心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希望相关部门不要敷衍了事,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规执法,给我们集美江山的业主一个舒适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