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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眉山黄龙溪谷,退出零首付骗老百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6 19:37 已回复

我(以下简称购房者)经贝壳房中介带到眉山优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售楼处看房,该楼盘黄龙溪谷林溪屿 3 栋,位于眉山市彭山区黄龙大道四段(黄龙溪古镇旁)2023 年12月份,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于当日缴纳定金 23000元,但开发商并未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其附件,补充协议向购房者公示并未充分介绍,签订合同。与开发商销售经理李X,明确合同协议百分百没问题,2023 年 12 月 12 日办理房贷贷款,房款总价 85 万元,贷款 85 元,购房政府补贴 12 个月,每还款半年返还政府补贴 3 万元,共计 9
6 万元,目前房贷已经还款 3 个月,2024 年 2 月得知,开发商私自将之前水系绿化配套沙盘与之前宣传水系绿化配套用地更改为农业用地,已经变更沙盘。2024 年 3 月 5 日组织业主代表进行协商,已明确告知修水系绿化配套,3 月 10 日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已电话联系眉山规划局确认,开发商这块水系绿化用地还属于政府,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并未出具相关土地文件号,开发商打着政府旗号虚假隐瞒宣传该土地,发现其中一些条款不合理,想修改补充协议其中的一些条款,但是开发商多次明确表明不同意修改。
由于购房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件大事,在购房者的多方了解后,发现存在诸多隐瞒和违法之处,购房者希望开发商能退房款。
购房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眉山市的房产交易秩,保障广大购房人的权益,特向贵部门申请查处。开发商存在以下几个违法点:
1、开发商虚假隐瞒宣传,具体如下:
一、售楼处树立的大宣传上标示的房源谷主数字是虚构的,属于误导宣传,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尤其是房地产广告,该楼盘房源严重夸张的数字购房者所宣传的价值。
二、其售楼处广告牌和黄龙溪地理位置对比内容,实际属于眉山天府新区,并不属于黄龙溪天府新区。两者存在地理位置差异,明显误导购房者。
三、其在售楼处和微信公众号上面树立的宣传板上标示的湖山、观湖平层的湖属于不实宣传,误导购房者,双方签订认购协议时开发商并未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向购房者公示并未充分介绍。
四、开发商宣传水系绿化用地,与政府规划用地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私自隐瞒、欺骗用地规划,导致购房者严重被欺骗,产生巨大购房误差范围,购房者无法接受其水系绿化用地更改为农业用地。
五、开发商的销售行为存在诸多的问题,最严重的是在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具体条款的时候,故意隐瞒,欺骗,提供虚假合同和购房宣传水系绿化配套用地,导致购房者无法接受,而购房本身是一件关乎家庭重大事件,没有任何空间的协商属于违反民法典平等自愿的原则,也违反了企业诚信经营原则问题!
望政府为我们购房者做主!!!开发商隐瞒用地规划,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违反民法典公平公正自愿原则!请政府出面退房解决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1 16:55

网友您好,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相关情况,我局对眉山优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暂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2024年3月21日,我局电话联系您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果您有证据材料可向我局提供,我局收到相关材料将会持续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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