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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高投朗悦府车位只租不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5 20:42 已回复

      我是高新区朗悦府的一位业主,投诉高新西区高投朗悦府楼盘,前期多次询问购买车位,开发商一直已车位还未开始销售为由一直没有售卖车位。2024年3月15日,突然在小区电梯贴出告示说车位出租从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收费。询问物业管家“车位只租不售?不太合适吧”,管家回复:“接到的通知是租,卖还不清楚。”物业还不忘强调管理费。问题是我不想租车位一直都打算买车位的,车位都不卖哪里来的管理费。开发商此种做法不就是车位只租不售吗?物业不就是要强收管理费吗?这种只租不售的方式已经触碰到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我的要求很简单,开发商应该同步出售和出租车位,业主可自行选择是租还是买车位,承担相应的费用。另外有关部门对于开发商(高投建设)应该怎么去处理,请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9 15:10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投集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5 16:3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投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停车收费不合理及车位不固定”事宜属高投集团下属公司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组织建设的朗悦府项目。
感谢您对我司朗悦府项目的关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等相关要求,我司结合朗悦府项目所在区位、商品房项目定位、规划车位配比(含充电车位)、项目周边车位租金水平及停车费收费标准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了项目地下车位收费价格,并已于2023年11月22日经成都市高新区公园城市局审查确认项目机动车停车场符合办场条件,予以备案并颁发《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宸园备案编号:60642、静园备案编号:60644、嘉园备案编号:60643)。我司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关于朗悦府宸园、静园、嘉园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的公告》,车位月租金为200元/月(不含车位管理费);同时,朗悦府项目即将启动车位销售事宜,为避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不固定车位。
我司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22日11时与您取得联系,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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