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21年12月4日在韦德伍斯锦华分店购买本店两年会员卡3300元和私教课7680元,2023年3月18日续购私教课8000元,合计金额18980元。2022年12月16日接到韦德伍斯工作人员通知说本店闭馆,现有的会员需分流到其他区的分店健身(公司这一行为已违背本人当初在此办理会员卡的初衷:离家近),故申请退还未消费款额,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我的诉求上报,需公司走流程。在多次催促后该公司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初回复处理结果:公司合计应退费用7027元,但只退70%(即:4919元),并表示自己查到的电子合同上明确只退70%,且表示如果不认可就一分都不退,随便你去哪里投诉都没用。
针对贵公司的处理问题的结果有几点不满意:1、为逃避责任,损坏消费者权益:我处签定的纸制合同并无对方工作人员所谓的电子合同内容:如遇公司搬迁只退70%的规定(纸制合同也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给对方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威胁、霸王条款:贵公司违约在先,为什么只退我70%费用,并出现威胁话语:不管合同上有没有,我们公司只退70%(这是霸王条款),如果你不认可,那我就把你的名字从上报的名单中划除,你这4000多都拿不到(这是威胁);3、套路消费者:消费者选择此门店健身的前题条件是离家近,健身方便,而贵公司把消费者钱收了,让其转移到其他地方去健身,随便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又远又不方便的地方,还强词夺理的告知费用不退或只退70%费用,就是套路消费者。
目前以上问题从2023年初已多次通过12345投诉处理,期间:锦江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教育文体局都只是了解情况说协商处理,后面的投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连电话都不回复了,避免投诉工单超时,就只是给一个官方的短信回复:已找商家协商,建议走司法程序。自商家2023年10月回复说只退70%后,截止目前为止,商家连一个协商的态度和电话都没有,相关部门也并无进一步的处理结果,难道商家收了消费者的钱后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消费者只想退还自己真金白银交出且并未消费的费用都不行了吗?天理何容?现在终于知道当时商家为何如此嚣张的说随便让消费者去哪里告,因为我们的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敷衍态度,助长了商家的此现象。
本人诉求:因韦德伍斯锦华分店关闭导致本人无法在此继续健身,属对方违约在先,理应退还本人还未消费完的费用合计:7090元。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证据材料,涉诉主体为成都韦德伍斯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68号万达广场C区四层,该主体已于2024年1月31日注销,故无法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针对纠纷问题,建议优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7日13时50分与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