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府新区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第十一条,支持打造孵化转化载体。引导孵化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发展,鼓励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国有平台公司联合专业孵化服务机构领办一批垂直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适应性改造费用50%且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200万元开办补贴。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科创和人才局) 请提供天府新区科创和人才局负责此政策申报的联系人,咨询该政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