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保教费一个月2000元,一个学期9800元,生活费450元。
因小朋友容易交叉感染生病,存在长时间请假的情况,幼儿园的意思是请假只退生活费,未满一个月不退费。
我认为这种退费规则相当不合理,幼儿园有运营成本可以理解,但是请假未满一个月保教费一分不退太不合理了。希望能协调处理这些问题。
按目前《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要求,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退费,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
按文件意思只有因故退(转)园退费,请假未满一个月不退费,一个学期幼儿在校时间可能只有十几天或不到一个月,学费9800,对我们这些上班族来说真的不合理,另外也查询了其他退费方式:
法律分析:看情况而定,幼儿园退学费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保
教费退费规定为: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
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
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
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
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
列条件: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郫都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同时,根据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政策第七条“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退费,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郫都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 3月18 日与多次拨打您电话欲了解具体情况,您未接听。感谢留言,欢迎监督。若您还有疑问可拨打郫都区教育局学前中心电话028-8792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