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年3月14日委托我本人作为代理人并出具授权。我于15日上午电话联系高新桂溪劳动仲裁,态度非常好的跟他们说我想阅卷。接电话(85332412)的女的以刚开完庭了直接拒绝我。让我等裁决出来了再阅卷。我说不能剥夺律师阅卷的权利,她说卷仲裁老师拿走了,不在他们那儿。那我说我能否要一个电话,自己联系一下仲裁老师问问能否阅卷,又被拒绝。态度非常差。我说为有权阅卷等等,还没说完,直接把电话给我挂了。我想请问高新桂溪劳动仲裁及人社局,第一,哪条法律规定开完庭律师就无权阅卷的,请告知,谁赋予她的权利。第二,案件信息应为保密信息,仲裁老师应该有专门地方办公,仲裁老师是否可以随意将卷带离仲裁委办公室,带走了就不拿回来了?第三,我作为律师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争取双方和解,有何不妥,你们凭什么拒绝我,非要等你裁决出来我才可以阅卷?裁决出来之前争取和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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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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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已于2024年3月20日14时0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事情已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