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富士康的一名员工 现在住高新青年公寓五号院 居住证 社保 居住证证明都有了 之前去社区咨询 住集体宿舍的 要拿到房屋的产权证明 余2024 3.14已办好 当我把这些资料拿去社区 社区的工作人员 还是拒绝办理随迁子女入学 原因是 集体宿舍 必须是单独 居住的条件 但之前去咨询的时候 工作人员 并没有解释这个 只要是集体宿舍的 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明 就可以办理随迁 我现在不要知道怎么办了 请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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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西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9日11时25分、2024年3月19日11时35分、2024年3月20日09时50分联系您,但均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的要求,“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需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高新青年公寓5号苑为出租给企业的多人间宿舍,男女分住且非企业员工和儿童不能入内,不满足家庭居住,故不能作为申请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028-692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