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成都市及崇州市领导:
我是一名退休老人,我今年85岁,2018年团体组织我们去四川旅游的时候,被四川成都市崇州市金盆地酒厂的工作人员带领至酒厂进行宣传,当时他们说得很好,说只要在酒厂种下酒后,每年就会有回报,而且种下的酒也会升值,我受他们的宣传的影响,买下了将近5000元的酒,种在他们酒厂。
在签订合同时,酒厂方面没有任何回报的文字出现在合同里,也没有任何酒升值的文字出现,由于我老眼昏花,没有看清楚合同上写的文字,所以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收到任何酒厂方面的回报,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跟我们联系,说明所种下的酒升值的消息,自从去年网络上不断报道关于金盆地酒厂诈骗的消息越来越多,让我心里承受了越来越严重的心理压力,这些天来,我吃饭不香,睡不踏实,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身体健康。
为此,我严重呼吁成都市及崇州市领导,帮助我退回我的辛苦钱,以保证我退休生活的稳定。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市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明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四川一江山酒业有限公司位于国家3A级旅游景区内,是一家销售金盆地酒业生产白酒的销售企业。旅行社组织游客到此景区参观,游客购买该公司销售的散装白酒愿意代为储存的,双方签订《自愿购酒存储合同》便称为“种酒”,系公司销售产品后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的储存服务,不为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内发现其证照手续符合规范,未发现虚假宣传、欺诈、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反映人在问政四川中所反映的情况无法查证,所反映的情况证据不足。经我局调解,您与商家已初步达成和解意见,并于3月18日办理了种酒退费事宜,对此处理结果感到满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辖区商家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