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修高铁了,我们很高兴,能有机会支持国家建设。 修高铁占用了我们这里部分农民的部分土地,政府给我们传达了补偿方式,我们组上,第一次传达,要求人均占地1.96亩达到一个购买居保名额的标准,当时我们都很惊讶,这是怎么分配的,为什么要这个多土地才够名额,第二次传达,要求人均占地1.3004亩为标准达到购买一个居保名额,请问,这个标准怎么得来的?你们想定多少就是多少吗?为什么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变化? 以前分田分地时,分到一个人的田地也就3-4分,现在却要求达到超过人均分配土地的3倍之多才能购买一个居保名额,我们农民还有保障吗?能真正解决失地农民今后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