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举报南充顺庆南门西街一废旧回收店多年无证经营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举报南充顺庆南门西街一废旧回收店多年无证经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4 00:38 待解释

南充市顺庆区鹏城星座小区,是顺庆区南门坝商圈内的一个老小区,老幼集居,整体入住率非常高。鹏程星座小区楼下的住宅底商,一家挂名“阙家白酒”的门店,常年露天堆放大量易燃的废物废渣,占人行道、车行道散乱铺开堆放,不管白天黑夜违规作业,噪音扰民不说,因废旧本身藏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容易引来老鼠和臭虫,经常街面污水横流,臭味刺鼻,楼上住户苦不堪言,往来行人无可奈何。

按南充市政府相关规定,南充市顺庆区南门西街,属于城市“二类街”,是坚决禁止开设废旧回收的,何况此废旧店旁不到10米就是南门坝五星小学幼儿园、五星小学校、新建法庭、东南派出所、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每天街道往来大量办事人员和幼小学生,为交通安全和幼小学生健康着想,也不适合在此街道上批准开废旧店。因此,我们怀疑此废旧回收店是属于无证经营,根本没有营业执照。现场门口,有时候还露天放着乙炔瓶和氧气瓶,是切割钢铁用的,此外,还经常收些废铁零件或各类金属,2024年春节后,还收集很多烟花爆竹壳用来拆解,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爆破,后果不堪设想!此废旧回收店肯定没有特殊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8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首先要去辖区工商管理部门办一个营业执照,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现在,我们认真严肃地举报此废旧回收店无证经营,现恳请南充市领导及南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责令其立即关停门店,停止其违法经营活动,尊重法律法规,立即搬离南门西街!

此店在南充市顺庆区南门坝闹市区商业圈无证经营多年,一直经营废品收购,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也恳请告知此情况给商铺房东(电话在物业处能查到),以求其理解并配合执法,不再给废旧回收店提供经营场所,通过几方多管齐下,解除废旧回收的基础条件。因为根据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房东在此也有义务配合法律规定,否则也是纵容袒护,知法违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4 11:53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2 16: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顺庆区东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和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现场调查情况
南门西街开设有废旧回收店,其店门口及街边均摆放有废旧物品,其经营者表示办理有营业执照。经核实,该经营者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南充市顺庆区良清副食店,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南门西街59号,且经营范围没有废旧回收。
二、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废旧回收经营活动,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后并在营业执照载明的地址,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同时,依据《南充市顺庆区城市管理红皮书》的规定,南门西街属二类街道,禁止设置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等门店。我局将其占道经营废旧回收情况函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引导废旧回收经营者有序退出此二类街道,并依法经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4-08 01:13

1、在顺庆区市监局回复后,跟据我们小区居民每天观察,该无证经营的废旧回收店依然在开门经营回收废旧破烂,从早到晚,回收售卖,一刻不停!甚至每天半夜都还在敲敲打打切割金属破烂,噪音、污秽扰民不止!
而且,因为该店并没有按顺庆市监局规定要求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而是继续我行我素,依然在违规经营,起到了很坏的影响!小区居民听说,近期又有人正在准备,也要效仿,在南门西街上做废旧回收,小区居民此时万分焦虑!
我们恳请顺庆市监局能加大取缔此无证经营废旧回收店的监管和督促力度,责令其立刻关门停业,尽快搬离出南门西街!而不是让其以点串面,起到极坏影响,把南门西街搞成垃圾街!此店是严重地藐视法律,践踏法规!典型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2、该经营废旧回收的店铺实际地址为:顺庆区南门西街63号商铺,无证经营废旧回收多年,加之多年占道堆放垃圾,屡教不改,影响极坏,因此,除勒令关门外,还应按法律规定给予罚款处罚。顺庆区南门西街59号良清副食店,是该废旧回收店的实际经营者,应为之负责,受到处罚!

3、该63号商铺房东,明知其无证违规经营,却放任不管,这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顺庆市监局应向房东说明情况和责任厉害关系,如果房东明知其无证经营而继续提供场所供其经营的话,也是要负责的!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