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开始,蓝岸丽景小区美馨居物业事先未告知业主,自说是以资源交换私自引进了电梯有声广告,多名业主在业主群内多次反馈请关掉有声广告或咨询物业引进广告相关程序文件,物业均避而不答,电梯有声广告噪音反复。
今日与物业工作人员电话交流,被告知广告公司需求一定要开着声音,物业没有收取任何利益,只是做了电瓶车相关资源交换。再想咨询别的物业就避而不答了。对此我深表疑问,电梯属于公共区域,投放商业广告,若无收益,事先为何不告知业主,事后为何拿不出文件,不做任何说明。若涉及到收益,为何事先不告知业主,至今未有任何收入公示。一年以来,多次请物业说明均无果,请公正处理,请物业告知电梯广告的引入流程,撤出广告或者完全静音,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