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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成都融城欣美诱签合同,出租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3 01:59 已回复

本人在成都融城欣美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下的业务员租房,租房时带看的第一间房与我在手机上看的位置不一,虚假宣传,遂经业务员与我沟通,改看另一间合租房,合租房房间内与图片严重不符,可我本是来成都实习的实习生,只想找一个离实习地点近,方便便宜的房子租住,所以接受了事实,因我的实习期只有3个月,所以和业务员沟通只能租三个月,可业务员说只能年租不能短租,我当即不想租了,业务员又说可以随时免费换租转租不会产生任何后续费用,且转租可以由她帮我转,所以我才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短暂居住四天以后,因实习地点临时更换,交通不便,为此,我向业务员提出换租请求,业务员叫我去找房管换,我通过业务员告诉我的微信公众号(佳美公寓)加了房管的微信,房管却说换租需要收取400手续费,我知道后便与业务员沟通,业务员却以自己理解的换租是不收手续费的理由作罢,然后我才发现事情不对,当时签合同时也没有看合同以为和业务员说的一样就签了,我就去看了公众号(佳美公寓)上的租房合同,并没有写明换租需要手续费一说,但是写到了承租人委托租赁公司转租需支付一个月租金,如果自行转租需要支付100元改合同工本费,显然实际情况与业务员在签订合同钱和我说的严重不符,合同中还说如果有其他补充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而我在签订合同时业务员应是知晓此条款的,而他在对我口头承诺换租转租免费且也符合我的意愿时并未与我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这属于诱骗我签订合同,随后我与业务员沟通免去这笔换租或转租费用,业务员拒绝沟通不回信息,无果。
 在租房后的第四天晚上,我发现租住的房间内有一面墙比较薄,在租房前,业务员给我的解释是,这块墙以前是装饰物,镜子之类的,我生平第一次租房信了,结果我后来我通过网络得知那面墙是隔断墙,隔断墙大多不防火,隔音差,在签订租房合同前我是不知道有隔断墙一说的,合同中也没有表面此房间是隔断间,我认为此情况出现租房合同当不具有法律效力,屋内也无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我认为此情况也会影响到到了我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而且我是因为被业务员诱骗导致签订租房合同。
 为此我向房管提出解除租房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以及剩余的管理费,房管不同意,认为退租要按合同上的违约条款处理,且对我进行言语辱骂,并扬言给多少钱都不给我换房子,完全不把承租人放在眼里,所以我下定决心,前来投诉,希望政府部门可以进行妥善处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4:25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融城欣美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相关的问题。关于您反映的隔断问题,根据成办发〔2017〕53号文,建议您向属地街办反映,由街道办上门核实情况;关于换租的问题,我局已督促该公司尽快与您联系处理相关事宜,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处理,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建议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调解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13日短信与您告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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