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成都成金水务公司定融产品,已经于2024年2月25日到期,但是该平台公司未支付一分钱,后配合该平台公司签署了展期协议,协议明确,签署展期协议后先支付30%本金及相应利息,但是截止2024年3月12日,仍然未能兑付给我,已属于二次违约,请市委领导介入调查金堂相关部门是否存在恶意违约,不支付相应款项,解决投资人资金兑付难题。
尊敬的来电(信)人:
您好,来电收悉,您所反应的关于“购买了成都成金水务公司定融产品,已经于2024年2月25日到期,但是该平台公司未支付一分钱,后配合该平台公司签署了展期协议,协议明确,签署展期协议后先支付30%本金及相应利息,但是截止2024年3月12日,仍然未能兑付给我,已属于二次违约,请市委领导介入调查金堂相关部门是否存在恶意违约,不支付相应款项,解决投资人资金兑付难题”问题。成都成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经核实,现回复如下:我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争取尽快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关款项的兑付。再次向您致歉,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单位:成都成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