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同森锦熙三四期商铺业主,我们是2020年11月份接收新房,并在开发商的物业公司的强行要求下缴纳了维修基金(开发商规定不交这个费用就不给钥匙以及资料移交)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缴纳了维修基金,至今到现在2024年3月我们的维修基金没有上交到专用账户上导致大家不能办理产权证,现在我们的诉求是需要开发商把这个维修基金退还给我们,并且我们自己交纳以后办理产权证。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现将涉及住建职能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同森锦熙小区”项目,根据成都市郫都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该项目已纳入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进行处理。我局已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意“同森锦熙三期、四期”项目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未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对已签署承诺书的且足额交存业主部分维修资金的业主,先行按栋办理首次登记。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