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叙州区樟海镇大龙村隆兴梨园社区村民,之前修建宜宾到成都高速公路,占用原隆兴梨园社区村民集体土地,赔偿款2023年已下发给村民(拖了几年之久)。
现在想了解两个问题:
一、合计赔偿了多少?
二、分配标准是怎样的?有无剩余?
作为村民,没看到过相关公示和通知。
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高速公路赔偿”一事,现回复如下:原梨元组成宜高速占用集体土地补偿费总共270476.67元,人均分配1716元,共分配270475元,还剩余1.67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宜宾市叙州区樟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