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79号大院,五幢二单元存在住户私拉电线在楼栋门口为电瓶车充电的现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之前已就相关情况在多次问政四川投诉,锦江区锦官驿街道办人员与投诉人联系,表示去到现场,但是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到底要反映多少次,才能解决?请锦江区政府安排有执法权的单位和人员处理,不要致人民群众的安危于不顾。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官驿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人员即刻与您联系,并告知您处理该问题的事宜回复,社区、城东供电中心锦江营业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私拉电线住户家中,对该住户人员进行了飞线充电安全隐患讲解,立即整改并不得私拉电线,如继续飞线充电供电中心将对其限电、断电处置。以上情况于2024年03月12日电话与您联系,您如有疑问可咨询028-8447010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