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龙泉户籍办理人员不按规定办事
2024-03-12 15:48:26
已回复
我要投诉龙泉政务中心户籍办理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常住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我孩子的爷爷在青年时当兵转业到成都,成都工作,结婚,生子,直到退休,户口一直在成都,按政策我孩子的籍贯应为四川成都,可龙泉政务中心户籍工作人员直接填为爷爷的籍贯地,在我们发现不对后依据政策可以更正,我带齐所有资料证明来到户籍办事处,接待我的05号窗口工作人员,在我说明原由后称不清楚这些政策,让我找领导,我又来到10号窗口,一个50岁左右的郭姓女领导,在我再一次说明原由后和我掰扯半天,最可笑的是她还让人拿来了这个文件的原件,上面白纸黑字的写得清清楚楚孩子籍贯应该跟爷爷的户口走,她都还狡辩且仍不给我办理。我想请问这些工作人员甚至领导为什么不学习就可以上岗?为什么可以不按公安部规定的文件办事?公民的权益应不应该得到保证?我为有这样的公职人员感到十分不理解,请给予严肃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城运中心
回复时间:2024-03-13 09:06:3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
回复时间:2024-03-15 16:47:20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