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四川彭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的职工,于2023年3月22日彭州市发改局按成都市粮食企业专项巡查的要求对我们实行国有企业改革。
2023年3月22日我们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彭州市国经商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4.5.6月为过度期,维持原单位工资待遇不变。到现在2024年2月底我们都还在过渡期。23年收入与22年相比总收入还减少了一万多元。
改革是向好的方向发展,到头来减少了职工收入,他们打着改革的旗号,牺牲广大职工的利益,欺上瞒下,向上汇报改革成功完成,结果到现在还是不成功,并在分流人员买断工齿令时,用大量金额买断临近退休人员工龄,有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嫌疑。到现在新公司给我们定了岗位职责及薪酬,但到现在迟迟不落实,在新岗位上班,却拿着最低工资待遇,过渡期却是遥遥无期,我们迫切希望尽快落实薪酬制度,让改革彻底落实,让我们职工享受到改革的成果,请求党和政府给我们基层职工作主。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国经公司回复如下:经国经商贸公司管理人员与留言人沟通,现已取得了您的理解和认同。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4日13:22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