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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成都市双流区华阳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2 11:11 已回复

作为华阳麓山大道阳光城半山悦一期别墅区的业主,我对于街道办提出的业主大会组建方案深感不满。这一方案将别墅区与高层区合并,忽视了别墅区业主的权益和声音。别墅区与高层区在户数、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得别墅区业主在业主大会中的代表性严重不足。我们的意见和诉求很可能会被高层区业主的声浪所淹没,无法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华阳街道办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简单地采取合并的方式来减轻自身的工作负担。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不仅无法真正代表所有业主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形象。我坚决反对这种不合理的业主大会组建方案,并希望华阳街道办能够重新考虑并制定出更加合理、公平的方案。同时,我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业主大会的运作能够真正符合业主的意愿和需求,为我们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2 17:3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5 14:0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阳光城半山悦小区一、二、三、四期为同一建筑区划,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同一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近期,小区部分业主已向华阳街道递交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应当在收到书面报告或者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按照以上规定,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条件,华阳街道应按照要求指导筹备工作。
关于小区居民不同的诉求,两年多以来,华阳街道及南山社区多次组织居民召开沟通协调会,努力化解不同诉求群体之间的矛盾,但截止目前为止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华阳街道将依法依规推进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同时持续关注并化解小区矛盾纠纷,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以上情况于2024年3月14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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