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面东洪片区陵川周边地块项目涉及原东洪六组城中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户之一。
在此,特咨询如下几个问题:
1、大面街道办事处限期18天之内搬迁腾房是否合理?
2、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以及”《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搬迁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大面街道办事处在未明确补偿资金给付方式、日期等,单方面要求住户限期腾房,依据何在?
3、大面街道办事处个别工作人员电话骚扰住户,威胁断水断电,胁迫住户搬迁是否合法?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大面街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大面街办社区发展办核实相关资料,经调查,您是东洪6组居民,关于您咨询的几点问题,经与经办人核实后回复如下:1、18天的腾退房时间不是由街道办事处定的,腾退的时间是东洪社区六组安置房拆迁工作推进小组居民代表协商决定的;2、本次城中村改造搬迁采用协议搬迁,在动迁大会上,已明确告知所有居民,本次协议搬迁为先腾退后补偿;3、经工作人员了解,您已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在腾退房屋公告到期后,知晓您还未交房,想要致电了解您未交房原因,并告知下一步搬迁工作计划,为确保已交房区域燃气安全及电源安全,我办将对已交房房屋开展断电、断气工作,确保辖区安全。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支持、理解。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3日10时20分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