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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居民楼里大规模喂鸽子影响其他人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2 09:46 已回复

水韵家园6幢10楼4号住户,长期(至今5年左右)在家里大规模饲养鸽子,其他住户饱受鸽子噪音和人为噪音的干扰,严重影响睡眠和生活质量;开窗透气鸽子毛(绒毛等)和微尘(鸽子煽动翅膀扬起来的饲料粉粉和灰尘)就飞到家里每个卧室、客厅到处都是,严重影响呼吸质量。

查阅相关条例,在居民楼里面养鸽子是不合法的,请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2019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禁止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城镇居民经批准饲养宠物和信鸽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携带宠物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宠物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国共产党天全县委员会宣传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9 11:10

网民朋友:
您关于“居民楼里大规模喂鸽子影响其他人员”的问政告知函》已收悉,城厢镇政府牵头组织向阳社区、综合执法局、城厢派出所配合协同处理。3月13日、14日城厢镇、向阳社区、县综合执法局、城厢派出所形成工作组上门到水韵嘉苑小区联系6栋1单元10楼4号住户家,由于本人未在家,居民小组长和社区网格员通过电话告知余林杰在家饲养鸽子严重干扰其他住户生活质量一事,并进行劝说,本人表示近期将回到水韵嘉苑小区家中及时进行处置。随后,又上门找到被投诉人奶奶,请她转告对其饲养鸽子一事进行整改。
下一步,城厢镇将会同向阳社区面对辖区群众组织开展宣传宣讲等,规范居民饲养行为,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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