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年9月中旬在试用期内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青苏职业中专学校人事管理人员承诺在职时的工资及超课时费等会按照规定支付,扣除教师节绩效后还剩下超课时费及多扣除的费用没有发放,十一月中旬到2024年1月联系多次讨薪无果,2024年一月联系告知会在春节假期前结清,春节假期结束仍未收到剩余工资,2024年二月开学后再次联系学校,称在三月核实情况后支付,然而最近了解到同期离职的同事都已收到剩余工资,而我的至今也没有发放,每一次联系等来的回复都是让等,一直拖着,让人身心疲惫。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冯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文家街办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据你介绍,你于2023年9月在青苏职业中专学校做实习老师工作,当月中旬正常离职,至今还剩余800余元薪资未支付。随后,我办立即联系青苏职业中专学校主任(王老师),王老师表示你的剩余薪资为绩效薪资,2024年3月已核实你剩余绩效薪资为800余元,将于2024年4月15日对你进行剩余绩效薪资的支付。我办建议你耐心等待至约定时间与王老师积极联系,妥善处理薪资问题。
以上处理情况已于2024年3月13日11时32分与你联系,你已知晓。
文家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3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9点57分拨打了您所留的手机号码进行了电话联系,向您进行了回复,您表示已知晓。我们也将进一步关注此事的后续,继续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还有疑问,请致电86636952。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