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温江区万春镇报恩村的村民,村上拆迁快六年了还没拿到回迁房,由于一直没有地方居住,所以在温江城区买了一套房,这次身份证消磁了用不了,去万春镇派出所补办,但工作人员说原户籍地址没有了,只能落户在城区的房子里,这是属于强制性农转非吗?如果户口转走了,村上原本属于我们的宅基地和土地还在我们名下吗?
来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按照成公通(2019)36号文件规定,办理身份证申报地房屋已不存在的,应按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直系亲属家庭户),公共集体户顺序迁移后,办理身份证。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3月14日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万春镇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的户籍相关问题,经了解,根据公安部门户籍政策要求,需要将户籍迁移至房屋所在地。如有需要,您可向公安部门进行咨询。
关于您所咨询的“如果户口转走了,村上原本属于我们的宅基地和土地还在我们名下吗”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名下的宅基地属于原报恩村土地整理项目区域,故现宅基地已不在您名下;您名下的土地属于承包地,已确权至您名下,保持不变。
2024年3月12日,万春镇工作人员现场与您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