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登记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医保,期间通过“四川税务”缴纳过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4年3月已就业,但现在缴纳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登记的“灵活就业期间”的医保无法通过“四川税务”缴纳了,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5日9:10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您表示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对我们的回复表示知悉。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青羊区税务局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