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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泸县住建局允许物业公司单方取消某些服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川观网友e9c4f2  2024-03-10 17:20 已回复

我是泸县玉蟾街道观澜小院业主,我去办理装修手续时,泸州天立物业公司负责人告知我他们已经取消清除装修产生的建渣服务,是泸县住建局允许的。而我回家看我的物业合同上明确写明有此服务,且按每户2.5元/平米收取费用。大部分业在接收房子时候已经交了此项费用,还有接近几乎一半业主未装修。泸州天立公司可以想怎么制定收费项目,想什么时候结束服务就结束,完全致物业合同形同虚设?真的是泸县住建局允许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5 11:3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泸县住建局允许物业公司单方取消某些服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物业服务中装修管理的收费有两类,一是办理接房时需要缴纳的装修管理费,装修管理费收费标准不超过3.50元/㎡,服务包括装修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协调工作。二是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不超过2.50元/㎡,服务包括装修建渣的清运服务。该服务由物业根据小区现状选择是否提供服务,也可业主自行联系地点清运建渣,物业现未收取业主该项费用。
如有疑问,请与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223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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