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中海右岸的业主,由于本人3.8晚间家门口的一个快递丢失,报警后警察和物业看了监控找到一个捡纸箱的住户,虽丢失物品未寻回,但是发现该楼层已经全部被该住户所捡的纸箱堆满,并且中海右岸的保洁也利用小区水房堆放纸箱(已取证录像,由于出现了警员信息,需要的话可以私下提供,不便发到公共平台)。
想请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任何人不得阻塞逃生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我上传的视频,请问中海右岸作为5.7容积率的小区,均为高层,是否可以占用楼道间、公共区域存放纸箱、报纸、有残留的酒瓶等易燃物品? 导致起火的原因不止电动车,若中海右岸这种高密度、高层住宅像南京一样发生火灾,高层住户应该如何逃生?关于此事已经反馈给小区物业,小区物业安保经理给的答复是“我不知道“,希望有关部门严处中海右岸物业并日后加强监督,还老百姓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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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怡心街道相关职能科室接您反映问题后已责令物业立即进行清理,要求物业加强管理,加强巡查与宣传,并定期清理。